据西班牙《国家报》网站7月23日报道,23日,国际法院15名法官一致通过了一项咨询意见,将气候变化造成的危害称为“紧急且关乎生存”的威胁,并强调了所有国家均有义务采取措施,防止对环境造成损害,进而?;と死?。
尽管这项裁定并不具备约束力,但它指出签署现行各项气候协议的国家均有义务采取措施,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,以便将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1.5摄氏度以内。国际法院的这项意见还重申了?;せ肪骋宰鹬厝巳ǖ谋匾?,并指出未能采取措施的国家或将违反国际法。
国际法院院长岩泽雄司指出:“我们希望这项意见能够为解决气候?;峁┲傅己筒慰??!彼硎?,面对气候变化造成的“前所未有的损害”,一个国家如果未能履行其在国际气候条约下的义务,“可能构成违法”。鉴于许多国家是不断累积污染排放的制造者,国际法院认为“每个国家都必须承担特定责任”。
此次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源于瓦努阿图提出的一项请求。这个太平洋岛国能否继续生存取决于海平面上升的情况。
2023年3月,瓦努阿图提出的请求呈递联合国大会。联合国大会随后通过一项决议,要求国际法院就各国在国际法框架下对气候变化所负的义务,特别是对脆弱国家和后代的责任提供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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